在第二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北京市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就首都安全和2017年北京市“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安排等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1、問:為什么要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國家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立了重要遵循。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對于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證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要以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深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要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動員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匯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力量,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
2、問:總體國家安全觀的主要內涵和外延是什么?
答: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國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其內涵表現為五大要素和五大關系。其中,五大要素是指,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五大關系是指,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外延十分寬廣,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外層空間及國際海底區域和極地安全等諸多重點領域安全于一體。總體國家安全觀是一個開放的體系,涉及國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的領域都要及時納入國家安全工作范疇。
3、問:2017年北京市關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的總體安排是怎樣的?
答: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2017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宣傳活動圍繞全面解讀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內涵和外延,突出“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主題,重點宣傳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國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等八個方面,向社會公布《公民舉報間諜行為線索獎勵辦法》,在通州運河文化廣場組織開展大規模的現場主題宣傳活動,并依托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主流媒體,組織開展新聞報道、專家訪談、案例故事、視頻短片、動畫片、漫畫、掛圖、宣傳冊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使國家安全宣傳活動真正走進校園、走進機關、走進社區、走進企業、走進軍營,大力營造“國家安全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
4、問:普通公民如何維護首都安全?
答:我國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進一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第七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公民應當履行的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包括: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等。
國家安全關乎國家核心利益,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廣大普通公民一是要樹立國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觀念,始終將維護國家安全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強化國家安全利益的底線思維,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積極主動維護國家安全;二是要增強國家安全觀念,提高法治意識,樹立嚴格保密意識;三是提升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素質,每個公民都應該積極參加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和普及活動,努力做到學法、懂法、守法,善于識別危害國家安全的害群之馬。四是積極支持和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法定義務,為專門機關開展相關工作提供便利和協助。
只有廣大公民將維護國家安全視為自覺行動,愿意為國家安全工作貢獻更多力量,國家安全利益才能得到更加持久、更加可靠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