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 提升人民生活品質
當今世界正面臨百年大變局,國際形勢復雜嚴峻,大多數國家面臨貧富兩極分化加大、經濟發展速度趨緩等民生問題。在黨的領導下,中國各民族群眾攻堅克難,在改革和高水平發展的道路上取得了新成績。同時,在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過程中也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與社會大眾對美好生活的期待存在差距。
少數領導干部不能正確面對發展帶來的壓力,在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的心理,從而采取了一些偏離群眾利益的措施。這體現了一些領域存在的不足,也是今后工作的著力點,是需要下大力氣解決的重要方面。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在不同場合重復這一原則。2012年11月15日,當選中共中央總書記的那天,習近平與中外記者見面時明確提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人民”始終處于核心位置,提出只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會有正確的發展觀、現代化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補齊短板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指出,深化改革是“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的必然要求”,明確提出改革要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改革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質”。針對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和短板,《決定》圍繞如何保障人民利益,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實現共同富裕,做出了全面、系統性的改革和部署。
首先,優化就業政策,聚焦于保障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中國是發展中國家也是人口大國,千方百計保障人民就業永遠是提高民生的前提和基礎。同時,要想讓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不斷提高,就需要創造更多收入高、環境好的就業機會。因此,《決定》提出,要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為了實現這個目標,相應的也要完善技能培訓制度,讓個人能跟上社會發展,并且為人才流動創造條件,為此需要進行戶籍、用人以及檔案管理等方面的改革。
中國是以實體經濟為主的經濟大國,工資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決定》提出要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對于廣大上班族來說是一大福音;城鄉發展差距大一直是中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現,為了提高農民收入,未來將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這一措施將擴大農民收入來源,有利于縮小城鄉差距;對于廣大科技工作者來說,《決定》中也提到,要賦予科技人員更大的經費支配權,同時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擁有更大自主權,從制度上進一步維護他們的物質利益。
其次,提高居民社會保障,增強居民消費信心。社會保障水平不僅是一個國家經濟發達程度的重要指標,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經歷了經濟的高速發展,居民社保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存在不平衡現象。這帶來了一些問題,比如,新城市人購房壓力較大,農村居民的醫療報銷比例相對低,甚至存在大病返貧的現象,部分人群的退休金相對較低等,導致相當多的人口消費能力較低,進而影響到經濟內需的擴大,對經濟長遠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
針對這些現象,本次《決定》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明確提出了要完善基本養老金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并逐步提高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對于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以及農民工的社保問題,《決定》也提出了改革措施。同時,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的完善,租購并舉的新住房制度加快推出以及加大保障房供應量,將極大緩解工薪階層的看病和購房壓力,從而釋放居民在成人教育、文化、旅游等領域的消費潛力,有望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動力。
第三,著力化解“一老一小”難題,讓年輕人沒有后顧之憂。近些年,中國新出生人口不斷下降,已經連續兩年人口負增長。從國際上看,人口的發展趨勢與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中國也不例外。從實際看,中國自身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獨生子女比例高,教育設施分布不均衡、配套不完善,從而導致教育成本較高。對于很多年輕人來說,養育孩子無疑增加很大負擔。同時,中國老齡化程度不斷提高,截至2023年底,60歲以上的人口數量達到2.97億,占人口的比重21.1%。對于這個龐大的群體,一方面他們需要更多來自家庭、社會的照顧,安度晚年,另一方面,相當多的老年人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和經驗,渴望有工作機會發揮余熱。
解決“一老一小”問題事關所有人的幸福感、獲得感。《決定》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全面的解決方案:一方面要完善生育政策,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這會減輕廣大年輕人養育下一代的負擔,緩解少子化的問題,為中國未來長遠發展筑牢人口基礎;另一方面,提出要加快發展養老事業和銀發經濟,為老人提供差異化服務,尤其是對于身體健康、渴望工作的老年人,為他們發揮自身優勢特長創造條件,讓他們在物質、精神層面有更多的獲得感。
全方位部署
除了與民生直接相關的部分,在其它部分也有大量的改革內容與民生密切相關。比如,隨著民眾物質生活的提升,對精神方面的需求在快速增加。《決定》明確提出要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機制,并且要把一些優秀的文化產品送到社會基層,這就解決了中國文化供給主要聚集在大城市的弊端,在文化產品領域實現區域平衡發展。為了提高文化產品的多樣性和時代性,本次的改革內容也強調要合理縮減外商準入負面清單,推動擴大文化、醫療等領域的開放,讓世界優秀的文化產品都能進入中國市場,豐富中國人民的精神生活。
生態文明也和居民的生活品質密切相關,優美的環境不僅有利于大眾的身體健康,也有利于社會和諧,是社會文明發展的重要標志,《決定》對此也作出了詳細要求。
可以看出,在改善民生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方面,本次改革做出了全方位、系統性的改革部署和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的措施,從而不斷滿足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構筑物質富裕、精神文明、人們安居樂業的核心社會打下堅實基礎。